-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2-0316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3-16
- 发文字号:楚发改价格〔2022〕65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2〕65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楚雄供电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5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高可靠性供电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为0.38/0.22千伏,用户应交纳的费用170元/千伏安,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140元/千伏安。
二、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用户应交纳的费用140元/千伏安,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100元/千伏安。
三、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为35千伏,用户应交纳的费用105元/千伏安,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55元/千伏安。
四、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为63千伏,用户应交纳的费用70元/千伏安,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40元/千伏安。
五、用户受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用户应交纳的费用55元/千伏安,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30元/千伏安。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4日起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