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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31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办〔2022〕363号


廖子建等2位代表: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广通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广通物流纳入楚雄高新区一并布局,结合楚雄市、南华县、牟定县、云甸工业园区、禄丰工业园区产业建设需要,积极争取协调省级部门”的问题

2021年12月11日,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提升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1070号),再次明确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楚雄工业园区富民工业片区。按照以上架构,“将广通物流纳入楚雄高新区一并布局”与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楚雄高新区优化提升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楚雄高新区将积极与广通镇联动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构建高新区主业突出、产业互补、梯度推进、错位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关于“建议打破人口区域限制,广通户口同楚雄开发区享受‘同医同学’政策”的问题

楚雄高新区和禄丰市广通镇在行政区划方面分别属于楚雄市和禄丰市,在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是一致的。因广通镇隶属于禄丰市管辖,按照就近就便就学及方便绝大部分群众的要求,楚雄市在招收学生方面,特别是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方面,还不能出现跨行政区域进行招生的情况,暂时还不能解决招收广通镇适龄学生。但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期在楚雄市务工、居住的非楚雄市户口人员,按照市教育局发出的招生公告提交相关材料后,可以进入楚雄市相关学校就读,可以很好的解决非楚雄市户口人员的异地就学,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广通镇居民积极融入楚雄中心城市发展。在就医方面全州执行统一医保政策,没有政策限制和优惠条件,只要按照分级诊疗和逐级转院的要求进行诊治,即可享受到全州统一的医疗及保障服务。

三、关于“围绕全州工业增长目标,切实把工业增量转化为货运增量,努力实现资源最大化整合和项目优势最大化发挥”的问题

从广通工业发展情况看:2021年广通镇辖区内有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云南宸磊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云南天红牧业有限公司(饲料加工)、禄丰广通青山铜镍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电解铜),产值均不足5亿元。物流量极小。从“十四五”实施的重大工业项目看:现暂无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广通镇虽然是成昆、广丽铁路交汇点,有铁路运输的优势,但目前州内铁路货物运输已有楚雄西、禄丰站、勤丰站和安宁青龙站,并且楚雄西至禄丰站境内现有德钢、滇中有色、龙蟒佰利、宇泽、晶科等大企业距离更近,就这些企业而言,货物不必通过广通,广通不具有竞争优势。建议要进一步调整广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企业落地,增加货物到达、发送量,尽可能实现货物就近落地、上车运输。

四、关于“建议支持广通镇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问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入市工作非常慎重,自然资源部也多次强调要审慎稳妥有序推进。2022年8月29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审慎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34号)明确:各州、市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在国家顶层设计完成并下发指导意见前,不得全面推进入市工作。在国家出台指导意见前,可先行开展做好入市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广通镇可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可以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数,结合乡镇国土空间及村庄规划编制,优化布局,考虑农村集体、企业入市需求,建立入市地块台账清单,对具备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梳理,确保权属清晰无争议,加快确权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奠定产权基础。同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地模式、收益分配、融资机制、联运监管等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开展前期研究,为下步入市工作奠定基础,待国家、省指导意见出台后,可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五、关于“建议制定操作性强的激励奖惩制度,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到广通创业”的问题

人才工作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加强人才工作,始终坚持“抓人才就是抓发展,抓发展首先抓人才”的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和“智汇楚雄”行动,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楚雄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关于实施“智汇楚雄”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人才工作“1+3+N”政策40条,不断构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的政策体系,为不断提升人才工作政策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政策保障。广通镇可以进一步加大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的系列 人才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招引优秀人才落户广通,享受优秀人才落户发展的各项激励政策,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到广通创业、工作。

六、关于“建议建立充满活力的财政激励机制,在广通试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管理新模式”的问题

关于建立充满活力的财政激励机制方面。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通镇作为全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州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参与下,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制定印发了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县广通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实施方案》(禄办发〔2020〕38号)等八个制度性文件,对广通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财政管理等方面工作作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同时,制定出台《广通镇优化财政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市、镇两级支出责任清单,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的保障机制。坚持实行“收入全额上划、支出分类核定、市级统筹管理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界定禄丰市与广通镇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积极推进镇域经济发展智能、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及财政支出责任下放,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分配财政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广通镇财政收支结构,切实做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关于建立健全财政激励奖补机制方面。一是以2015—2019年广通镇实际入库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数为核定基数,从2020年起,连续5年按定比原则,超基数部分的50%安排奖补资金给广通镇,激励广通镇财政多收多用;二是禄丰市级财政连续5年给予广通镇每年定额补助100万元,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和产业培育;三是禄丰市人民政府从2020年起连续5年以广通镇辖区内收取的市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国资收益及其他所有非税收入为基数,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广通镇。四是将广通镇事业发展支出由原核定的按实有在职人数15000元/人/年,提高到20000元/人/年。

七、关于“建议加强地方立法,为广通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和实施保障”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为加强立法工作,扩大广通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和实施保障,建议抓住当前州司法局正广泛征集2023年州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时机,由广通镇报请禄丰市、州级有关部门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并积极与州人大有关委员会汇报沟通,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由州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可行性、必要性等论证工作,按程序报请州委州政府审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加龙336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