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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401000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粮油中心化验室是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1)宣传、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粮食质量、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2)负责辖区内粮食质量标准化监管职责。(3)负责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职责。(4)制定本辖区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行。(5)为保证粮油产品质量提供监管保障;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学保粮安全与质量评估、政府委托粮油质量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查。(6)定期和不定期对楚雄州内的国家、省、州、县等四级储备粮油进行质量及品质抽检检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质量档案。对各级储备粮油的推陈储新提供轮换依据和提出建议的职责。(7)制定本辖区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训考核检验人员;组织推广有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8)根据各级粮食局的委托与授权,收集,报送当地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9)授权范围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粮油产品质量仲裁检测与鉴定,粮油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粮油质量检疫和粮油卫生检测。(10)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粮油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开展其他业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和提升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是实现巩固、延伸和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体系。一是认真组织邀请云南大学化学系2名专家教授到质检站对质检人员进行大型检测仪器设备操作培训和对粮油农药残留量检测、粮油中有毒有害重金属检测及粮油中真菌毒素检测进行授课培训。二是粮油中心化验室按照规定请州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中心技术专家组对实验室所有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计量检定。三是粮油中心化验室对大型检测仪器设备全部进行调试、校正和计量检定,进一步提升了粮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为下一步开展拓宽粮油质量、品质检测、粮油卫生检测、粮油中有毒有害重金属检测及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检测做准备工作。同时为粮油质检站有效开展粮油质量、品质卫生检测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2、认真做好各级储备粮质量检验和品质测报工作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对授权范围内的省、州、县(市)级储备粮油进行质量、品质抽检,共检验检测各级储备粮油171份,其中:省级储备粮15份、州级储备粮油29份、县(市)级储备粮油及动态储备粮102份、成品粮动态储备25份。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省州上报各级储备粮油检验检测结果数据,为各储粮企业提供粮油质量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档案。

3、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测工作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发改委《关于下达粮油质量抽检的通知》要求,对11家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供粮企业,进行粮油质量安全检测,共抽送检24份粮油样品,其中大米17份,食用植物油7份。粮油中心化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放心粮油”检验检测工作并向省、州上报“放心粮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11家粮油加工企业和“放心粮油”供粮企业抽检合格率100%,无超标粮。

4、认真做好民政救灾粮和军供粮油质量检验工作

今年共委托检验民政救灾粮2份,质量全部合格。共检验军供粮油2份。质量合格率100%。

5、认真做好社会委托粮食及粮油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2021年1月至12月共检验社会委托检验商品粮油58份,代表数量1596.5吨。

6、加强对2021年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粮油中心化验室派出质检员深入到楚雄市、禄丰县、武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牟定县等县农户家开展对2021年新收获粮食进行抽样检验监测工作,共抽样123份(稻谷62份、玉米57份,其中:省抽2份稻谷样品和2份玉米样品按规定时间送省粮油检测中心检测)。州粮油中心化验室共检测新收获粮食风险监测19份(主要是检测粮食农药残留量13项、粮食中重金属[铅、无机砷、镉、汞]和黄曲霉毒素B1检测),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检验119份,新收获粮食品质检测19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获粮食风险检测、质量调查、品质检测工作任务并向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报收获粮食风险检测、质量调查、品质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7、认真做好优质粮食品质测评检测统计工作

根据《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优质粮食测评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粮油中心化验室开展对楚雄市、禄丰市等“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和牟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和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等示范企业进行新收获优质粮食品质抽样测评检验检测工作,共抽样测评检验检测68份样品(其中:示范县稻谷25份、玉米32份,示范企业稻谷11份)。在规定时间完成优质粮食品质测评统计检测数据上报工作。

8、积极参加2021年全省各粮油质检机构开展技术交流和检测能力比对工作

为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粮油中心化验室质检人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今年3月初粮油中心化验室认真参加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举办国家粮食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考核项目为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以下简称“呕吐毒素”)和大米粉中镉的测定。今年7月初与昆明市粮油监测站开展稻谷、玉米等脂肪酸值检测比对和检测技术交流考核,粮油中心化验室比对考核检验检测结果获得满意。

9、粮油中心化验室于6月8日参加由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的2021年楚雄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活动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粮油中心化验室通过粮油标准实物样品与伪劣、粮油变质实物样品展示,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油质量安全辨别方法、粮油营养健康知识和粮油食品储藏知识,介绍了粮油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化验室人员接受市民现场咨询,解答消费者有关粮油食品安全方面的疑问,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粮食,树立健康消费的理念,让消费者感到粮油食品安全就在身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积极参加到大姚县六苴镇簸箕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年初粮油中心化验室抽调1名质检员到大姚县六苴镇簸箕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11、认真做好粮油中心化验室财务工作

粮油中心化验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州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按时完成各类财务报表上报工作。

12、支持州委、州政府将州粮油中心化验室纳入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参与配合完成粮油中心化验室机构改革整合材料上报工作。

为确保全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粮油中心化验室抽调1名人员参加全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专班工作,起草粮油中心化验室整合改革剥离方案材料。

总之2021年粮油中心化验室共检测粮油样品482份,其中稻谷223份、玉米142份、大米95份、小麦5份、小麦粉1份、食用植物油12份、挂面4份。代表数量127579.5吨。上缴国库粮油检验费收入25.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粮油中心化验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粮油中心化验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编制外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购置专用检测设备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0万元,占总支出的81.04%;项目支出24.40万元,占总支出的18.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7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购置专用检测设备、仪器及专用材料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等有小幅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0万元。其中:办公费1.84万元;差旅费0.40万元;维修维护费1.45万元:专用材料费17.5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专项检测设备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专用检测设备款、专用材料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8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万元74.62,公用经费6.1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5.2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厉行节约的号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厉行节俭的号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0万元,主要原因委专用材料费等小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71万元,水电费0.57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2.79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部门资产总额260.59元,其中,流动资产22.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8.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0.59

22.35

238.24

0

0

0

238.24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用材料费:在粮油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专用材料,比如:相关化学试剂,烧杯、试管等玻璃器皿。

专用设备:检测粮食油品等食品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专用设备。

样品取样:粮油经销商,超市等场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成品作为检测物的过程。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