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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节约用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楚发改资环〔2023〕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为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能、提高能效,现将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的《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节约用能的工作方案》(云发改资环〔2023〕135)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对照各自职能,压实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楚雄州商务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