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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283号提案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3〕81号


永仁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加快推进我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提案,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局的安排和要求,我委对各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做好协调,有序推进,指导各县市依法依规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各县市成立了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指导督促对县域内屋顶资源进行排查摸底,县、乡、村分级分类统计,全面摸清机关事业单位、城市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工业园区、村委会等屋顶建筑面积,对配网消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分布式光伏开发打好基础。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云南省有28个县市列入了试点名单,其中楚雄州楚雄市、禄丰市和双柏县3个县市列入了试点县市,云南省能源局印发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3号),3个试点县市规划总装机65.4万千瓦。自方案印发以来,共完成分布式光伏投产并网1.47万千瓦。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将重点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构建低碳绿色工业示范区。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相关推进措施,大力发展户用光伏,利用太阳能发电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我们将加强与各级部门、电网公司的沟通和对接,统筹好资源,切实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为全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光伏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强 0878-336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