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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3〕84号


张玉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建议》,(第0171号)交我委牵头办理,并商请州财政局工作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培育,抓市场培育必须抓营商环境”的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标尺,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加快打造“楚雄效率”“楚雄服务”“楚雄诚信”营商环境品牌。

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3条政策措施,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产业攻坚年、招商攻坚年、作风攻坚年等方案,按季度集中陈述和现场观摩重大项目建设、经营主体发展情况,部门、县市“大比拼”,“四向发力”培育发展经营主体。结合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开展,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9条措施,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把设置隐性壁垒、妨碍公平竞争、不兑现招商承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侵犯指示产权5个方面12个具体整治内容列入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并制定了18条具体的整治措施,明确了整治措施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通过信访、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楚雄评议等多种途径,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和投诉件,限期交办整改,推动全州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解决好不兑现招商承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提振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目前,通过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收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件15件,办结销号12件,正在办理3件。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加龙336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