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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3〕42号


侬春蕾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搞活飞地经济的建议》,(第014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八部委联发了《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在各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中开展“飞地经济”合作,我国在2004年为了解决东部高速发展、中部发展“塌陷”、西部发展落后、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包袱”重的问题,就开始倡导“飞地经济”模式的尝试,以实现全国整体协调发展,多年来,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已经有很多成功案例。

州委州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飞地经济”模式的研究和尝试,2009年,州人民政府就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域经济合作与利益分享机制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09〕7号)对县域经济合作分享进行了尝试,其中双柏县和楚雄高新区率先在合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随着我州产业的进一步调整优化,由2008年的五大重点产业逐步调整为“2+5+3”重点产业,到目前正在进行推进的“5+6”重点产业布局,县域产业发展松散、园区产业不集聚、产业结构不优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固有的以行政区划为分界线发展产业的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基于这样的情况,州委州政府于2022年2月25日,成立州深化嘉定·楚雄产能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工作专班,既抓住我州与上海嘉定开展东西部协作的机遇,又充分吸取上海市在“飞地经济”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一年的实践,共建产业园区8个,引导25家企业入驻园区,实际完成投资1.89亿元,园区共吸纳741人就业,其中脱贫人口273人。特别是云南摩尔农庄与上海光明食品合作的植物蛋白项目,到位基金1亿元;姚安县工业园区远信储能项目和大姚县“云牛入沪”供应链项目,分别完成5000万元和1800万元的投资。

在2023年省委经济工作会提出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口岸经济”的工作要求后,州委州政府在州委经济会上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了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全州经济工作要求,其中全州各类开发区特别是4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园区”合作模式,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州委州政府加快了“飞地经济”建设的步伐,3月8日,州委刘勇书记专程前往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工作汇报时,就专门请求在禄丰市设立省“飞地经济”跨省合作产业园。3月30日,州委州政府安排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周志远,州政府副州长程鹏带领州级发改、工信、乡村振兴等州级部门和各园区到保山市考察调研了“园中园”产业合作模式,考察后,结合楚雄州发展实际,州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楚雄州关于实行园区“飞地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园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园区“飞地经济”适用范围,安排了做大产业集群和建立园区“飞地经济”共建共享机制2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工作保障措施。

6月13日,《意见》通过了第十三届州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待按照州政府常务会的要求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报送州委常委会审议印发,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以4个省级及以上园区为主要平台,比选全州“飞地经济”示范园区,加快产业优化调整,力争年内全州“飞地经济”工作在园区率先取得突破。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徽,336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