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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180号提案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3〕101号


刘应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的提案”已交州发展改革委主办,我委高度重视,商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工作统筹的问题

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城乡绿化美化激励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美化财税激励机制政策措施。一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抢抓国家层面大力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机遇,积极探索“储备林+”发展模式,抓住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较长的贷款周期、较低的利息及部分贴息、项目覆盖范围广等优势,将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与城乡绿化美化项目嫁接,推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快发展“绿美+”经济,鼓励支持苗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重点苗木企业,分区域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立区域性苗木交易中心,搭建和完善苗木网上交易平台,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鼓励“绿美+”经济创新合作模式,培育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科普研学等关联产业,推动苗木经济发展。三是以实施城市更新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结合城市更新、新城区开发建设、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美丽县城、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等,将绿美城市建设与城乡绿化美化深度融合,以“增绿提质”为主线,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推进各县市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和老旧小区改造,实现规划扩绿、拆房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添绿,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二、关于建立实施机制的问题

建立健全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全面落实省“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到州级相关部门和10县市,形成专班统筹,州级和县市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密切配合,以及“月安排、季调度、挂图作战”的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绿化美化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结合各县市气候、地形、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编制。结合城市更新,依托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系列创建工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科学系统性规划绿美建设点位。实行省对州和州对县市两级考评制度,对各专项任务逐条制定考评指标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州大比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三、关于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和储备的问题

强化项目支撑,科学谋划了《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重大项目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626项,总投资46.27亿元。推进实施了青龙河滨河公园建设、龙川江综合整治提升等一大批重点项目,逐步形成了筛选储备一批、筹划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州级专项牵头部门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重点建设项目。2023年,计划完成绿化面积680.19万平方米、植树量128.45万株,完成投资11.4亿元。截至6月底,全州实施点位3092个,完成绿化面积429.2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63.10%,完成植树量102.79万株,完成全年计划的80.02%,完成投资7.36亿元。

四、关于开展示范建设问题

一是编制了《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示范样板实施方案》,围绕做精区域“小盆景”,建美全域“大风景”的工作目标,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打造精品上做文章。全州10县市积极打造城乡绿化美化典型示范样板,完成10县市《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示范样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全州形成以“典型引路”到“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州县宣传部门以“绿美楚雄”为主题,广泛开展了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绿化美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全力以赴争取列入省级标杆典型示范,州级8个专项组全力加强绿美标杆典型示范创建,全力争取列入省级标杆典型和奖补资金支持。截至目前,禄丰市和楚雄市列入2022年度绿美城市推荐奖补名单、元谋县进入备选名单;15个社区列入2022年度绿美社区推荐奖补名单、5个社区进入备选名单;8个村庄、10个乡镇列入2022年度省级绿美乡镇、绿美乡村推荐奖补名单;5个服务区、20公里普通国省道、14公里农村公路列入2022年度绿美交通标杆典型示范项目推荐奖补名单;5个绿美河湖进入2022年度省级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名单公示;9个校园列入2022年度省级绿美校园推荐奖补名单;楚雄高新区列入省级绿美园区推荐认定名单;4个景区列入2022年度省级绿美景区标杆典型拟奖补名单。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勋 33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