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3-0927006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3-09-2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楚雄州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有关规定,幼儿园可以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楚雄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最高标准和州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共同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县市公办幼儿园收费可在州级制定的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执行标准,也可执行州级制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方案由县市确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全日制寄宿制的幼儿园,可以向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80元/生.月)。
公办幼儿园按照《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评定的等级在以下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
省一级一等幼儿园:540元/生.月
省一级二等幼儿园:480元/生.月
省一级三等幼儿园:420元/生.月
省二级一等幼儿园:300元/生.月
省二级二等幼儿园:260元/生.月
省二级三等幼儿园:220元/生.月
省三级幼儿园:200元/生.月
未评级幼儿园及小学附属学前班:140元/生.月
州属楚雄州幼儿园、楚雄州第二幼儿园按照已评获等级收取相应的保教费。即楚雄州幼儿园(一级一等)540元/生.月;楚雄州第二幼儿园(一级一等)540元/生.月。以上内容详见州发改委网站“价格收费栏”楚发改收费〔2022〕21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