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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纸质提取申请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巩固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简化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要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月15日起,职工到全州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表。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也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只需按照《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览表》(附后)中所列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即可。

二、取消纸质提取申请表后,改为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取确认回单”上书面承诺,承诺人需对申报材料的准确

性和真实性负责。

特此公告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