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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4〕8号)的要求,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发展改革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重大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城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楚雄州能源局牌子。机关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州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利用外资与经济合作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能源协调管理科、油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煤炭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协调管理科、物资储备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国动一科、国动二科。

所属事业单位5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楚雄州大数据管理中心

2.楚雄州信息中心

3.楚雄州信用中心

4.楚雄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社会捐助接收站)

5.楚雄州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迅速打出稳增长组合拳,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增长。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是发改干部的“看家本领”,数据的提升不仅反映工作成绩,还能增加市场对楚雄发展的信心。一要强化运行分析。认真履行好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牢牢掌握经济运行分析主动权,突出经济分析的前瞻性,做好按月、按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形成高质量的运行情况报告。二要压实各方责任。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科学制定季度工作方案,压实县市和部门责任,各县市要按照大县稳定发展、中等县加快发展、后发县跨越发展的要求,找准定位、对号入座,切实改变2023年大县大支撑、中等县弱支撑、小县不支撑的不正常现象。三要改进工作方法。要指导好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经济指标稳存量、促增量的挖潜工作,要学习元谋县工贸分离改革挖掘新增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思变、求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全力以赴抓机遇稳投资,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持续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作用。一要高质量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正增长,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的目标任务,做好前期论证、项目筛查、策划包装,把前期工作做深做实,抢抓政策“窗口期”,用足国家政策红利,确保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占全省10%左右,“骏马奖”获得奖补资金不少于20%。二要精准把握投资导向。今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将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快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地方专债将向投资效益高、前期工作充分的县市和项目倾斜;超长期国债重点投向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领域;省预算内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撬动产业发展项目。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以上投资导向认真开展前期工作。三要大力激发民间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梳理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3张清单,明确支持政策,为民间投资提供便利。四要持续增加产业投资。要按州政府要求,制定产业投资增长高于10%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和各部门要早谋划、早部署,形成大产业大投资、新兴产业快投资、传统产业创新投资的增长合力。五要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落地。虽然高速公路建设从“适度超前”向“量力而行”转变,投资也不能再走高负债投资之路,但我们还要全力以赴争取楚雄民用机场、楚临铁路、中老铁路楚雄联络线、小石门大(二)型水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3.围绕三大经济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构建“5千6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一要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优势。聚焦优质高原粳稻、高端蔬菜、精品花卉、现代种业、特色水果等十大重点产业,打造“1+8+2”特色农业体系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加快“三品一标”建设,推出更多“绿色楚品”,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二要打造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全产业链推进绿色硅、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产业集群发展的同时,深入实施能源建设和保供攻坚年行动,抓好80个已开工新能源项目、禄丰抽水蓄能和禄丰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姚安远信独立储能、永仁致信独立储能项目和500千伏光辉变、500千伏鹿城变扩容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绿色能源并网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力争天然气发电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巩固拓展现有煤炭产能的基础上,抢抓省委、省政府破解电力“丰紧枯缺”的难题机遇,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开展工作力度。在推广普及民用天然气上取得突破。三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要持续支持铜产业补链拓链,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实施楚雄州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加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培育,力争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占全州重点产业增加值1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5%。加快推进衡楚药业有限公司85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华派医药化学药研发中心等项目,培强壮大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四要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战新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建设名额。持续深入开展科技入楚和沪滇科技合作,加强与“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推进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五要持续巩固园区经济引擎作用。实施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攻坚年行动,聚焦园区主业,稳妥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的“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司”运作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产业向园区集聚,智能化改造和“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争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户、创建省级智慧园区1个、天宝磷化工和云南国钛力争实现上市。树牢“亩产论英雄”理念,加快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推广“拿地即开工”、“标准地”出让、“工业上楼”等模式,及时清理腾退部分亩产不达标企业,提升园区发展质效。

4.实施经贸消费多轮驱动,强化第三产业支撑能力。一要激发更有潜能的消费。加大新能源充电桩、5G基站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执行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停车2小时免费等政策,有效扩大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假日经济、节庆经济、夜间经济,鼓励经营主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拓展夜间消费场景。落实好“认房不认贷”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鼓励楚雄、元谋、永仁面向四川、昆明等受众群体大力发展康养旅居地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要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实施人均旅游消费倍增计划,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发行1亿元文旅消费券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消费等领域年内通用的机遇,引导更多游客到我州参加大型演出、体育赛事、展会活动,加快恢复批零住餐、文旅等接触型消费。学习哈尔滨让文化“活”起来的经验做法,持续发酵中国•楚雄彝族时装周的热度,挖掘彝绣、歌舞、服饰等民族文化特色,激发恐龙、元谋人、绿孔雀等历史和自然文化特色,从旅游“流量”向有利税“留量”转换上寻求突破。积极引导新入驻园区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贸易、销售、金融、物流、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企业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和租金、水费、网费一定比例的减免扶持,培育壮大服务业经营主体。三要提升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实施现代物流发展三年行动,积极申报国家级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加快推进楚雄市城乡物流产业园、永攀物流港等重点项目。抓住国家专项债券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在积极争取大姚、姚安挤入全省骨干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的同时,重点推进禄丰勤丰公铁物流园、楚雄苍岭智明物流园、南华综合物流园、元谋特色农产品物流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共同打造国家级物流枢纽节点。

5.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在重点领域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要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五城共建”重点县创建,力争创建省级重点县2个,命名“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1个。加快昆楚协同、“楚南牟双广”同城化组团式发展,全面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力争列为全省第一批示范区并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城市路网、城市更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七大聚人行动计划”,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三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千万工程”示范村36个、省级绿美乡镇8个、省级绿美村庄12个,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建设任务。四要做强县域经济。加快构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和核心、经济发达镇多点支撑的“10+N”、重点县巩固提升、跨越县争先进位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滇中一体化”发展的同时,以昆楚协同发展为突破口,加强与周边昆明、玉溪、普洱、大理、攀枝花、凉山州的合作发展。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联系,积极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

6.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一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开展准入壁垒线索归集、通报和破除工作,坚决落实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刘勇书记提出的“四个不得”要求,切实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二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树牢“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的理念,制定2024年营商环境步入全国一流年工作方案,抓实省对州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在“五大环境”提升上着力,全力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三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攻坚年行动,聚焦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用电难”问题,实现“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工作目标。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加快推进企业工贸分离、服贸分离,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和奖补资金兑付,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四要抓好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指导帮助元谋县、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五是扩大对外开放。要充分利用滇中海关驻楚办事处开始办公的有利条件,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建设,积极争取楚雄民用机场年内开工建设,主动配合做好楚临铁路、中老铁路楚雄联络线前期工作,强化对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支撑。六要坚持全州一盘棋招商。强化全州一盘棋招商思维,统筹引导各县市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特色优势进行错位招商,持续在提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上下功夫,确保招商项目能落地、快落地。全面落实国家对招商引资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杜绝减免土地出让金、税收和对企业过度承诺行为,坚决杜绝恶性内卷。

7.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一是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加快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41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全面完成省下达年度污染物减排目标。二是强化生态保护。持续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哀牢山国家公园建设,实施好金沙江低热河谷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全面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确保生物安全。三是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抓好节能工作,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管理,加快推进牟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零碳园区、无废城市等建设,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四是抓实绿美楚雄建设。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点位2836个,新增绿化面积666万亩、植树132万株,力争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39.7%、14.8平方米,创建省级绿美示范典型60个以上。

8.聚焦“三重”专班工作,打造更多更好特色亮点。一要发挥好“三重”专班综合办作用。紧扣州委、州政府有关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联系,持续推行“一报告三清单二专报季通报”机制,按时收集各专班“一报告三清单”,研究解决各专班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送专班工作情况。二是抓好日常调度。筹备好专题汇报会、推进会或工作调度,及时汇总、梳理、发出困难问题交办清单,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工作的专项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工作专班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三是统筹抓好重点专班工作。进一步发挥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的7个工作专班职能,守好主阵地、耕好责任田,在提升巩固的基础上,争取树立更多标杆,取得更大突破,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展现发改担当。

9.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同步启动“十五五”前期工作。今年既是实施“十四五”后半期提速推进之年,也是“十五五”谋划启动之年。要认真总结“十四五”规划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保持与全国全省同步超前的态势。一要精心制定前期工作方案。要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抽调精干、经费保障的要求,围绕到2025年底高质量“一盘棋”编制完成楚雄州“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目标,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克期稳步推进。二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给楚雄州提出的提前五年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列出支撑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课题,采取“借外脑”、“用本脑”相结合的办法,着手开展研究,确保在年底以前形成一批成果。三要着手研究起草“十五五”基本思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州情认识,准确把握我州未来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本着强基础、扬优势的原则,研究起草好全州“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

10.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要守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7.2万吨以上。二要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高度重视经济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严厉打击处置非法集资、P2P和网贷等违法犯罪,确保财政金融领域安全。持续抓好煤炭生产、电煤保供、物资储备等领域安全。电煤保供是全省能源安全的大事,相关县市要统筹好电煤保供与工业、民生用煤错峰供应,确保45万吨保供任务圆满完成。三要补齐民生短板。深入实施农民生活质量提升攻坚年行动,聚焦教育、医疗、社会服务、养老等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加快滇中科创城、义务教育学校、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进“一老一小”等9大领域工作,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满意度。四要稳就业促增收。落细落实系列稳就业政策,巩固提升“幸福里”就业模式,高度关注易返贫户就业问题,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人民群众就业增收。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城乡居民增收、生活性服务业、共同富裕等就业政策研究储备。五要提升国防动员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国防动员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国防动员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国防动员方案预案体系,加快补齐人民防空“三所一中心”建设短板,厚植国防潜力资源,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7人。

遗属人员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州发展改革委财务总收入91,974,4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974,48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84,387,600.00元相比增加7,586,8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779,389.33元,与上年22,310,100.00元相比增加469,289.33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609,605.15元,与上年18,278,246.00元相比增加331,359.15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118,973.98元,与上年2,142,638.00元相比减少23,664.02元;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50,810.20.00元,与上年1,889,219.82元相比增加161,590.38元。项目支出预算69,195,099.67元,与上年62,077,500.00元相比增加7,117,599.67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资金(对下)3,000,000.00元、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2,825,000.00元和2019-2022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预算(对下)1,154,513.23元;二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预算4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00.00元;三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预算58,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000.00元;四是专班工作经费预算6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0.00元;五是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预算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州发展改革委财政拨款收入91,974,489元,其中本年收入91,974,48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974,489元(本级财力91,974,48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84,387,600.00元相比增加7,586,8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779,389.33元,与上年22,310,100.00元相比增加469,289.33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同比增加7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443,605.15元,与上年18,100,746.00元相比增加342,859.15元;二是离休人员同比减少1人,离休费预算302,070.00元,与上年446,234.00元相比减少144,164.00元;三是退休人员同比增加6人,统筹外退休费预算1,671,787.20元,与上年1,549,756.20元相比增加122,031.00元;四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936,522.00元,与上年963,090.00元相比减少26,568.00元;五是公务用车同比增加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00.00元,与上年60,000.00元相比增加90,000.00元;六是2024年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177,338.20元,与上年101,539.82元相比增加75,798.38元;七是其他交通费用预算867,900.00元,与上年860,640.00元相比增加7,260.00元。项目支出预算69,195,099.67元,与上年62,077,500.00元相比增加7,117,599.67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资金(对下)3,000,000.00元、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2,825,000.00元和2019-2022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预算(对下)1,154,513.23元;二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预算4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00.00元;三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预算58,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000.00元;四是专班工作经费预算6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0.00元;五是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预算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州发展改革委预算总支出91,974,4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974,489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9,389.33元,项目支出69,195,099.67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30,040,586.44元、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39,154,513.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2,779,389.33元,与上年22,310,100.00元相比增加469,289.33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同比增加7人,工资福利支出18,443,605.15元,与上年18,100,746.00元相比增加342,859.15元;二是离休人员同比减少1人,离休费302,070.00元,与上年446,234.00元相比减少144,164.00元;三是退休人员同比增加6人,统筹外退休费1,671,787.20元,与上年1,549,756.20元相比增加122,031.00元;四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36,522.00元,与上年963,090.00元相比减少26,568.00元;五是公务用车同比增加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与上年60,000.00元相比增加90,000.00元;六是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177,338.20元,与上年101,539.82元相比增加75,798.38元;七是其他交通费用867,900.00元,与上年860,640.00元相比增加7,26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69,195,099.67元,与上年62,077,500.00元相比增加7,117,599.67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资金(对下)3,000,000.00元、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2,825,000.00元和2019-2022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补贴预算(对下)1,154,513.23元;二是“兴楚英才”培养经费4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000.00元;三是2024年度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经费58,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000.00元;四是专班工作经费6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0.00元;五是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000.00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15,562,672.27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708,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资金、“兴楚英才”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综合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和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37,657.2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6,936.01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7,573.69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5,116.78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1,346.75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1,603.13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64,995.1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7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54,513.23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2022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费用。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能源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48,768.4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220,000.00元,主要用于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06,386.44元,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风险基金6,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设施建设2,8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物资保管保养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费用。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储备—储备粮(油)库建设3,169,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储备粮仓库建设州级财政承担的本金和利息。

(四)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4,373,592.00元,30102津贴补贴4,581,732.00元,30103奖金3,558,964.00元,30107绩效工资853,882.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6,936.01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557,573.69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2,949.8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4,995.1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212.07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48,768.40元,30201办公费200,000.00元,30202印刷费20,000.00元,30205水费83,500.00元,30206电费30,000.00元,30207邮电费105,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180,000.00元,30211差旅费608,300.00元,30213维修(护)费41,100.00元,30215会议费70,0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6,800.00元,30226劳务费514,5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77,338.20元,30229福利费33,2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85,5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522.00元,30301离休费302,070.00元,30302退休费1,671,787.20元,30305生活补助145,116.78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000.00元,30901房屋建筑物购2,825,000.00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15,000,000.00元,31101资本金注入(基本建设)3,000,000.00元,31199其他对企业补助169,200.00元,31204费用补贴6,500,000.00元,31205利息补贴406,386.44元,39999其他支出39,154,513.23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无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州发展改革委年初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的经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资金支出;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54,513.23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2022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水电物业收视费等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00,000.00元,主要用于10县市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与上年21个相比减少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16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168.3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发展改革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800.00元,较上年99,500.00元相比增加128,300.00元,增长128.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和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计划接待批次为50次,计划接待500人次左右。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不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发展改革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1,000.00元,较上年预算62,700.00元增加128,300.00元,增长204.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00.00元,较上年62,700.00元增加128,300.00元,增长204.6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职能职责从州住建局划入州发展改革委后,2023年9月相应划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导致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重点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项目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主要绩效目标为:

(一)根据《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和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省、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安排下达州本级和10县市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提高项目前期费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力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做好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州粮食安全监管、全州能源安全监管和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抓调节稳增长、抓项目增投资、抓规划强引领、抓能源强保供、抓粮安强储备、抓改革强动力、抓民生强保障、抓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做好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项目集中开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州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专项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分析、调度、监管和服务。

(四)做好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楚雄州发展数字经济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班的各项工作,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五)配合州财政局做好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粮食风险基金和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工作。

(六)做好楚雄州2023年服务业首次纳统企业补助专项资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2019至2022年水电物管收视费减免补贴专项资金的兑现工作和州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体工程州级配套专项资金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州发展改革委运行经费4,042,060.20元,与上年3,741,600.00元相比增加300,460.20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36,522.00元,与上年963,090.00元相比减少26,5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与上年60,000.00元相比增加90,000.00元;单独预算的工会经费177,338.20元,与上年101,539.82元相比增加75,798.38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867,900.00元,与上年860,640.00元相比增加7,260.00元。二是项目支出中2024年“兴楚英才”培养项目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0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统计,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360,000.00元;2024年州属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0元,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12,000.00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粮食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20,000.00元,与上年210,800.00元相比增加9,200.00元;专班工作经费600,000.00元,与上年(不含办公设备购置52,460.00元)相比减少147,540.00元;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经费600,000.00元,与上年(不含办公设备购置66,000.00元)相比增加66,000.00元;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支出预算0.00元,与上年160,000.00元相比减少160,000.00元。具体为:办公费200,000.00元,同比增加19,8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同比减少35,000.00元;咨询费0.00元,同比减少25,000.00元;手续费0.00元,同比减少5,000.00元;水费83,500.00元,同比增加21,100.00元;电费30,000.00元,同比增加2,000.00元;邮电费105,000.00元,同比增加32,000.00元;物业管理费180,000.00元,同比增加75,000.00元;差旅费608,300.00元,同比增加159,900.00元;维修(护)费41,100.00元,同比减少34,900.00元;租赁费00.00元,同比减少43,900.00元;会议费70,000.00元,同比减少70,200.00元;培训费1,000.00元,同比减少12,500.00元;公务接待费36,800.00元,同比持平;劳务费514,500.00元,同比增加61,9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同比减少270,200.00元;工会经费177,338.20元,同比增加5,838.20元;福利费32,500.00元,同比减少38,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000.00元,同比增加118,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5,500.00元,同比减少42,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522.00元,同比增加382,82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发展改革委资产总额74,405,438.59元,其中,流动资产270,397.09元,固定资产45,864,208.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624,185.68元,无形资产357,407.74元,其他资产289,239.96元。与上年27,226,794.4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178,644.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984,867.47元,流动资产减少395,845.88元,无形资产增加4,987.88元,在建工程增加8,601,434.68元,其他资产减少16,800.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详见附件2)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