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4-0411001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4-04-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运营模式是否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运营模式是否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406号)明确: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自主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可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进行运营模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