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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能源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能源人事〔2024〕67号),现将楚雄州2024年度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一)能源动力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水能动力等与能源动力有关的专业。

(二)电力工程类。包括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电力电气运行或维修等与电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新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储能工程类。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能源行业的节能、储能有关的专业。

(四)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包括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油气开采、生产、储运等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专业。

(五)煤炭工程类。包括煤田地质、煤炭开采、矿物加工及其他与煤炭有关的专业。

按照评审权限,申报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由云南省能源局组织评审,申报工程师(中级)由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组织评审。

二、评审时间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2024年8月前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2024年8月前开展。

三、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楚雄州州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能源动力工程类(热能动力、水能动力等与能源动力有关的专业);电力工程类(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电力电气运行或维修等与电力工程有关的专业);新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储能工程类(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能源行业的节能、储能有关的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油气开采、生产、储运等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专业);煤炭工程类(煤田地质、煤炭开采、矿物加工及其他与煤炭有关的专业)等与能源工程相关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生产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四、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云能源规〔2020〕170号),详见附件6。

五、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一式2 份,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影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四)《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五)专业论文,一式两份。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关论文(著)篇数不限。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六)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属多人合作成果的,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七)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八)《送评材料一览表》、《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九)电子照片。彩色免冠蓝底 1寸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0KB—1M,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照片文件命名格式必须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2301XXXXXXXXXXXX.jpg”。

(十)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高级(含正高级)

2024年能源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线上平台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附件请在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nyj.yn.gov.cn/xwdt/tzgg/),职称评审材料完成单位推荐、公示等工作即可线上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评委会审核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8:00。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中级、初级

楚雄州能源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规范开展,初级职称采取资格认定方式进行,不再专门进行评审。请申报2024年能源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职称人员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协调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属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请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能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按时限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强化责任。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各级审核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和用人单位申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申报职称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楚雄州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fgw.cxz.gov.cn/)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0878-3369086 13577833167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3、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4、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送评材料一览表

6、《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云能源规〔2020〕170号)

7、注意事项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