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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4〕74号


刘建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3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楚雄供电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全州累计建成充电桩2372枪(其中:直流1719枪,交流653枪),建成充电站10座。计划到2025年底全州建成公共充电设施超过4千枪,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二是关于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关于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结合各县新能源汽车需求实际,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的原则,以县域为单位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依托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接入州、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权限。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结合楚雄州全域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试点推进,因地制宜开展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器以及公路客运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指导,由各县市依据实际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推动充电设施社会化建设运营,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关于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各县市依据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优化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布局。高速公路以快充为主,慢充和移动充电为辅,迅速提升充电服务效能;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主,优化和加密城市充电网络;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加快延伸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关于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落实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建设要求,依托优化升级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和完善州、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强,336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