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4-0624009
- 公开目录:2024年
- 发布日期:2024-06-24
- 发文字号:楚发改函〔2024〕75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129号建议的答复
张万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能源高效发展的建议》(第012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楚雄供电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将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加快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楚雄州“电网+”新型电力系统规划(2025-2035年)》,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州,助力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州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新能源发展规划,同步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二是要适应新能源发展节奏,因地制宜加快电网系统灵活性改造,提升灵活调节能力,整体推进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保供协同发展。三是加强各级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发展质量。四是提高电网电能质量,确保电网和分布式光伏安全运行。五是结合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重大项目实施,要充分考虑现有电力设施及电力负载的实际情况,加快提升电力消纳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容量并网、余电并网。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楚雄州“电网+”新型电力系统规划(2025-2035年)》,努力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结合储能重大项目实施,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州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新能源发展规划,同步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依托印发《楚雄州“电网+”新型电力系统规划(2025-2035年)》,努力实现电网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二是关于要适应新能源发展节奏,因地制宜加快电网系统灵活性改造,提升灵活调节能力,整体推进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保供协同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将会同楚雄供电局,积极向上汇报,新能源—建设清洁低碳的送端清洁能源、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安全充裕、电网数字化转型示范—建设灵活智能、新能源调度运行示范—建设供需协同、新型储能发展示范—建设经济高效。
三是关于加强各级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发展质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落实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建设要求,依托优化升级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和完善州、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
四是提高电网电能质量,确保电网和分布式光伏安全运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电网企业在开展新能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时,均对新能源接入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对电能质量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查及批复,并在项目并网运行中进行落实,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是结合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重大项目实施,要充分考虑现有电力设施及电力负载的实际情况,加快提升电力消纳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容量并网、余电并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禄丰抽水蓄能项目已经取得云南电网公司并网意见,争取2024年开工建设,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源荷互动,提高协同发展效益。
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楚雄供电局持续做好新能源并网保障,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项目建设,满足新能源并网送出需求,持续推动新能源发展、“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三个标杆”建设。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强,336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