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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农经〔2024〕212号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4〕547号),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下达你县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将资金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要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具备条件情况下,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就地就近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增加收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二、项目监管

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业主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会同水务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特别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州水务局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按职责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进度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

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本批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水利部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月报)监管体系,请县发展改革局和县水务局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6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家和省将对投资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严格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入库纳统,切实避免出现应纳未纳、应统未统的问题。

四、绩效目标

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4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绩效目标表附后)。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级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