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4-0827009
- 公开目录:2024年
- 发布日期:2024-08-27
- 发文字号:楚发改函〔2024〕7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3号建议的答复
王振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第008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园区基础设施是园区对外招引和产业培育的关键,2023年我州园区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强化园区基础建设。一是对4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新修和修编)进行了批复,明确了四至范围和136.96平方公里的园区规划面积。二是共谋划储备园区项目244个、总投资3067亿元。上报争取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资金2亿元和两批专债额度25.37亿元的8个园区专债项目。武定产业园区禄金一期核心区标准化厂房、长冲特色石材加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等26个省级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禄丰产业园区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勤丰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三是楚雄高新区创新金融助企,共向区内科技型企业发放“创指贷”贷款6649万元,支持了园区企业发展。四是全年各园区各类奖补资金兑付率达60%,全面落实省级分享税收增量部分与开发区分享细则,省级返还州税收增量部分共984.39万支持各开发区建设。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推动园区标准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为:我们将进一步补齐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短板,鼓励园区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打造1个以上的省级绿美园区。推广使用高效制冷、余热利用、光伏发电等技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优先做好规模大、投资强、产业优、效益好的工业项目保障服务。多类型多层次储备一批园区基础和产业项目,争取更多重点项目得到国家和省支持。二是关于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结合实际建立开发区与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开发区事权与财政支出相匹配。及时足额兑现开发区2023年省级分享税收增量返还部分资金。同时加大园区土地出让等收益对园区的反哺支持。聚焦国家和省预算内项目投向和专债项目领域投向,多元化的包装策划一批项目。同时盯紧已下达的楚雄光伏及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园区专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园区标准化厂房、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拓宽园区融资渠道。我们的办理意见为:我们将继续探索运用EOD、BOT等模式,探索建立园区产业基金,做大做强园区投融资平台,通过划拨实物(如土地)、货币(财政资金)、无形资产(特许权)、重组增加优质资产的方式,组建资产规模和现金流均可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提升信贷融资能力。以“一企一策”的方式定向实施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加快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助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强化要素保障。我们的办理意见为:我们将加快园区闲置土地的清理,做到分类保障、分类调度,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40%以上。稳妥推进一批厂房改造,鼓励“工业上楼”模式。对现有闲置厂房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科技型项目和本地微小企业进驻标准化厂房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厂房创业孵化的作用。对在园区内亩均收益不达标的非必要性入园企业,进行对应腾换,置换出土地、排放和用能空间。此外,我们还将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环境指标全州协调动态调度制度,在全州内对环境指标容量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园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落地发展。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慧 336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