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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楚雄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1030039号提案的答复
楚发改函〔2024〕45号


楚雄市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州养老事业发展的提案》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州养老事业发展的提案》(第11030039号)的办理工作,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函请有关协办单位研提协办意见,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形成办理意见后,我委又就有关重点问题和协办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形成总体答复。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统筹规划不足,养老产业基础薄弱问题。要素

保障不到位,养老配套政策难落实问题。宣传引领不够,养老市场活力不强问题。四是服务人才匮乏,养老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近年来,州委、州政府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2023年底,全州常住人口234.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7.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15%,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4.52%。全州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427个,可提供养老总床位16363张,养老机构运营床位872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6365张,占运营床位的73%。但也还存在全州养老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健全完善产业发展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充分发挥老龄委和已建立的养老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加大《楚雄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试行)》、《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楚雄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州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关于科学合理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将“楚雄州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重点研究课题进行研究,为下步高质量编制楚雄州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奠定工作基础。三是关于多种层次发展,满足需求性养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统筹好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的路径,整体性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文化、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模化、连锁化、便捷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功能齐全、满足高中低档不同消费水平的养老服务产品;依托全省“昆明—楚雄—大理—临沧”和“昆明—楚雄—大理—丽江”两条旅居养老线路,大力发展特色化、品牌化的旅居养老产业;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四是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激发养老市场活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落实州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的规定;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用电、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类一阶梯价格(最低档价格)等优惠政策;将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规划、重点产业扶持和重点工作推进,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同时,指导各地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进一步精简、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养老服务企业登记等审批流程,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以居家养老为主阵地,推进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等方式培育引导一批标准化、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形成连锁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发展格局。五是关于加强人才培育,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从招募、培养、培训、工资福利、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职业教育学校及本科院校根据自身实力开设与养老服务有关的专业,充分发挥楚雄医专、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医疗和康养护理专业特长,开展校企专业共建,加大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培训,对养老服务人员分阶段、有步骤地施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到2026年底,养老护理专业岗位人员入职培训率达100%,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挥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作用,统筹老年协会、慈善企业、社工组织等力量,多种途径扩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常态化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增强养老服务社会效益;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争取编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机会,建立健全职业资质、绩效评价等与工资待遇挂钩的薪资制度,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金花 0878-336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