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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措并举稳增长,全力推动经济实现稳进提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牵头制定出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32条政策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季度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解清单、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25条措施等稳增长政策措施,谋划推动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落细落实,全州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运行,发展质量有新提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强化对经济运行指挥调度和研判预警,常态化开展每月调度、季度点评、驻县驻企蹲点调研、一对一包保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指挥调度工作,定期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发展态势,提出应对举措,年内共筹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14次,印发经济运行预警通报10期。主动服务和对接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机遇,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形成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成昆经济带沿线发展、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一批调研成果,出台了贯彻落实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一批管长远、管大局的支撑文件,为全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发改智慧。

2.奋勇争先稳投资,充分发挥对稳增长关键作用。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作用,全年谋划支撑项目4017项,总投资654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9%,居全省前3位。能源工业投资增长73.8%,连续10个月在11个重点行业中增速保持第1位,占比突破20%;数字经济投资增长10.9%,完成率全省排名第3位;工业投资增长35.3%,占比35.3%;旅游投资增长30.1%,突破百亿元大关;产业投资增长24.3%,民间投资增长13.2%,占比分别达65%、64.5%,高于全省14.4、18.6个百分点,有效对冲房地产、交通等重点领域投资下滑影响。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4.19亿元,落实常态化高效运转推进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集中开工四批次重大产业项目393个,开工省州重大项目365个,开工率和纳统率分别达79%、71%,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率全省第1。争取到预算内资金21.38亿元、专债资金70.15亿元、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1.73亿元,申报中长期贷款项目17个,通过率达47.06%,投放资金3.17亿元,向省上报民间资本推介项目48个,总投资467.17亿元,1—10月“骏马奖”综合评分中,获得7次第一和1次第二,获奖励资金5500万元、占全省22%、排名全省第1。

3.强基固本抓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迈新步。扎实推进产业强州战略,制定《楚雄州2023年产业攻坚年行动方案》,实施10项重点攻坚工程、100项重大产业项目,产业投资增幅连续10个月保持全省第1。制定《楚雄州发展壮大资源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楚雄州新材料产业追赶方案》,获批各类新能源在建项目装机1002.44万千瓦,新能源并网规模突破239万千瓦,新增充电桩876枪。协调推动20万吨多晶硅项目获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窗口指导意见”,云南德胜钢铁钒钛金属产业园转型升级项目快速推进。建立全州资源经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库和重点企业清单,谋划高原特色农业、矿产、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烟草6个资源领域产业化重点项目352个、总投资4451.27亿元。制定支撑开发区发展“1+4+N”政策体系,率先在全省出台《楚雄州实行园区“飞地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谋划储备园区项目244个、总投资3067亿元。编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方案,楚雄城乡物流产业园、永攀物流港、大姚冷链物流园、南华物流集散中心等专债项目有序推进。“数智楚雄”一期项目基本完工,落地数字经济企业2户,首次争取到新基建项目专债3.06亿元,占全省1/4。

4.中期评估优蓝图,强化对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了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38个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我州是全省唯一一个州市开展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和重点项目库优化调整,得到省发展改革委表扬。同时,科学编制了《楚雄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绿色能源与绿色装备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楚雄州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无烟煤矿区总体规划》《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发展十年规划》等一批重点领域规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引领。

5.深化改革强动力,重点领域改革事项有新突破。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15项牵头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9个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实现破除。检查发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问题140个,整治140个。对8个县市共享电单车等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违规干预招投标问题县市予以约谈,并处罚金17万元。依法接受州人大对优化营商环境中设置隐性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等开展质询,质询结果为满意。营商环境不优问题、“暖心行动”等4个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全省考核“保四争三”已成定局。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信用修复、信易贷平台建设等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排名全省第1。推进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创新驱动取得新进展,高新区、禄丰数控产业创业孵化园双创做法被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推广。

6.城乡融合强推进,区域协调与发展合作齐深化。编制完成《楚雄州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楚南牟双广”同城化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编制“五城共建”重点项目650个,总投资达1624.3亿元,开工建设416个,完成投资234.33亿元。禄丰市获2023年省级“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称号。开展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争取到以工代赈项目13项,获得中央及省补助资金6426万元,在重点工程项目和涉农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163项,群众就近就地务工6.6万人,发放劳务报酬8.4亿元,人均增收1.27万元。南华县“2144”工作法在全省、全国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上做经验交流,典型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

7.生态文明立排头,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制定楚雄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2个引领文件,指导楚雄高新区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和云南省零碳园区示范试点创建。强化节能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实施节水行动,楚雄市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部分试点段工程已开工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775.94万平方米,打造绿化美化标杆63项,获得奖补资金5109万元,成功承办全省城乡绿化美化现场会,全省绿美考评获得满分,排名第1。统筹抓好推长“八大行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2个问题、省委巡视移交50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片区违规问题整改作为《2023年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正面典型采用,推长工作考评全省第1。

8.科学统筹抓专班,形成一批“三重”楚雄经验。建立完善全州32个专班“一报告、二专报、三清单、季通报”运行机制,全年筹备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题汇报会4场次、调度会9场次,编发专班工作动态24期、工作情况交流6期,获州委书记批示14次、州长批示10次。将梳理出的189个涉及林地、土地、环评、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的问题形成《重大项目推进困难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开展对10县市抓项目稳投资督导,交办整改问题101个。开展有针对性专题调研督查,其中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等督查报告得到州委书记批示。

9.突出重点保民生,牢牢守住发展与安全的底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取消、降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时公布《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持续深化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广通粮库竣工投入使用,获得全省粮食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中位居全省前列。争取实施一批“一老一小”民生项目,牟定、南华等4县市增加养老床位1450个,州妇幼保健院搬迁、州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扎实做好电力、天然气、电煤保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楚雄州能源局、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机关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利用外资与经济合作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能源协调管理科、油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煤炭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协调管理科、物资储备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其余两个科室涉密不公开。

所属部门5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大数据管理中心

2.楚雄彝族自治州经济信息中心

3.楚雄彝族自治州信用中心

4.楚雄彝族自治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5.楚雄彝族自治州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含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编报、不单独批复决算的5个事业部门)。其中:行政部门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0个,其他事业部门0个,全部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核算,统一编报部门决算。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部)

2.楚雄彝族自治州大数据管理中心

3.楚雄彝族自治州经济信息中心

4.楚雄彝族自治州信用中心

5.楚雄彝族自治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6.楚雄彝族自治州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编制因涉密,不公开;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7,490,17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84,478.47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5,697.58元,占总收入的0.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62,949.70元,增长4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00,740.36元,增长48.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2,209.34元,增长18.11%。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后从州住建局划入9人、车辆3辆和艰苦地区补贴调整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784,916.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同比增加201,054.86元;二是退休人员同比增加10人、离退休病故同比增加2人等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同比增加355,424.75元;三是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3,059,344.12元。其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省级历年拨入部门实有资金价格监测经费230,107.70元、粮食智能化升级改造培训经费24,284.88元、粮食库存大清查经费99,305.00元、省级救灾物资管理经费52,000.00元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7,339,776.47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6,363.01元,占总支出的50.91%;项目支出23,063,413.46元,占总支出的49.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13,158.36元,增长47.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1,396.24元,增长10.67%;项目支出增加12,971,762.12元,增长128.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退休人员、离退休病故人员和车辆分别同比净增加7人、10人、2人、3辆所致。项目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同比增加4,270,236.29元,物价管理同比增加200,107.70元,其他改革发展事务同比减少90,920.00元,招商引资同比增加215,650.22元,能源行业管理同比增加441,000.00元,机场建设同比增加1,730,000.00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同比增加85,500.00元,专项业务活动同比增加133,022.03元,设施建设同比减少2,802,514.21元,设施安全同比减少73,000.00元,物资保管保养同比增加595,812.20元,储备粮(油)库建设同比增加500,000.00元,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同比增加8,418,147.89元,应急救援同比减少342,880.00元,应急管理同比减少8,70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同比减少305,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76,363.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21,643.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4,719.69元,占基本支出的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63,413.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101,434.6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相关项目1个,本年度支出158,4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

2.战略规划与实施项目13个,本年度支出5,415,14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建设规划、楚雄州“十四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楚雄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绿色能源与绿色装备制造深度融合示范区规划、楚雄州“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楚雄州开发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楚雄州“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电网+”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楚雄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3.机场建设前期工作项目2个,本年度支出1,73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民用机场气象资料收集整编和机场跑道延长工程详细勘察前期工作。

4.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相关项目9个,本年度支出2,267,966.18元,主要用于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和开发区工作调度、楚雄州数字经济工作专班、楚雄州零碳小镇工作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楚雄州绿色化工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楚雄州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工作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示范创建工作。

5.物价管理相关项目2个,本年度支出260,107.7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监测(调查)工作。

6.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监管项目6个,本年度支出1,453,634.23元,主要用于煤电保供监管、能源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矿井达标创建指导检查服务、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粮食安全监管、粮食库存大清查和省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运工作。

7.招商引资项目2个,本年度支出379,930.67元,主要用于重点产业招商工作。

8.建设工程项目4个,本年度支出9,101,434.68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救灾物资储备库边坡治理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和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建设。

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目3个,本年度支出1,746,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兴楚英才”、“彝乡英才”培养和老干部党支部工作。

10.进出口交易会项目1个,本年度支出550,800.00元,主要用于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84,478.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15,400,740.36元,增长48.6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和车辆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建设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11,91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7,24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3,25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煤电保供监管部门工作经费和标准化矿井达标创建指导检查服务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楚雄民用机场项目气象资料收集整编和机场跑道延长工程详细勘察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能源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2,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9,905,07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3%。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和粮食安全监管、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边坡治理和道路等附属工程建设、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建设、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调运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州级救灾物资管理调运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500.00元,决算为182,9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00.00元,决算为146,1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90%,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元,决算为36,7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9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00.00元,决算为146,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元,决算为36,7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职责职能划入州发展改革委后2023年从州住建局划入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59.30元,增长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275.30元,增长2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16.00元,下降30.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留用的两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使用年限较长,加之汽油价格涨幅较大,二是机构改革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职责职能划入州发展改革委后从州住建局划入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抓项目稳增长调研、经济运行分析调研、规划编制调研、检查督导工作、向上级汇报对接工作和争取上级资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部门深入楚雄检查督导调研相关工作、外地州到楚雄考察学习、县市对接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719.69元,比上年增加201,054.86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人员和车辆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本级运行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74,405,438.59元,其中,流动资产270,397.09元,固定资产45,864,208.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624,185.68元,无形资产357,407.74元(净值),其他资产289,239.9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178,644.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984,867.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4,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88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5,628.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4,5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4,51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13-15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5-1至15-36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构改革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职责职能划入州发展改革委后,2023年初从州住建局划入9人和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23年年中州财政局相应调增下达州发展改革委相关经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部门(含下属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战略规划与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三、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四、专项业务活动:反映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五、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七、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部门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