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0151679033-/2025-0110005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5-01-10
- 发文字号:楚发改价格〔2025〕5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题: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
楚发改价格〔2025〕5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全省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104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需报送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并抄报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州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参照楚雄市有关规定执行,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时抄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公共浴室沐浴收费待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调研,制定收费标准后执行;课后服务费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此前楚雄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其中营利性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标准实行自主定价。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改革委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