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安〔2020〕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政通〔2020〕15号)要求,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楚雄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告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月16日
征集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州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科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石化产业科。
联系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云徽,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钱美萍
联系电话:0878-3369153,0878-3013590,0878-3369107(传真)
邮箱:cxfgwdqk2020@163.com(主题请注明:楚雄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意见建议)
附件:《楚雄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征求意见稿)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