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限高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4-07-15 |
联系人姓名 | 陈** |
性别 | 女 |
留言内容 | 你好,我在网上看到楚雄鼓励个人用户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有一栋自建房,位置在楚雄高新区,想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但是在网上没有找到相应的规章制度,请问楚雄高新区目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度限高是多少?具体管理标准是否依据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433号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还是自己制定了另外的管理办法?盼请答复。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单位 |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4-07-16 |
回复内容 |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涉及自然人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申请一般是由电网公司代替自然人统一提出备案申请,并由电力部门提供电力接入意见,地方供电公司在接到备案申请和电力接入意见后,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因在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增加了屋顶的承重和荷载,建议特别考虑且不限于以下因素: (1)建筑屋顶的承重和荷载是否能够满足光伏系统的设计要求; (2)建筑屋顶的附加物(如排风口、电梯室)、女儿墙等是否遮挡太阳光对光伏组件的照射; (3)建筑物的周围是否有其他高的建筑物、树、电线杆等外部因素的遮挡; (4)光伏系统高出建筑屋顶,且不能影响相邻建筑的采光条件; (5)光伏组件支架的基础,不能影响屋面的雨水排放系统,同时不能破坏屋面的保温防水性能; (6)光伏方阵不能跨越建筑的变形缝安装; (7)光伏组件与屋面之间应有一定的通风降温空间,满足组件工作温度的要求。 对限高的要求,在参考以上的基础上,请同时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是否有相关规定。 感谢对光伏发展的关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