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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楚发改投资〔2020〕72号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240号)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5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详见附件)。

请严格遵守《云南省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云财建〔2014〕193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使用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云发改投资〔2017〕23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建设要素保障,早日实现项目开工建设。要按照“专款专用、责任挂钩、滚动回收、绩效考核”的原则,切实加强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前期工经费用于与前期工作无关的支出。

投资计划下达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日常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请投资计划下达单位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填写《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和《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并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备案。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额度挂钩。

附件:1.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 计划表

      2.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

      3.2020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