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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情况的通知
楚发改基础〔2020〕3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

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支持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支持浙江丽水和江西抚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近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示范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呈报韩正副总理。韩正副总理对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法,取得实效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现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参考,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加快探索研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附件:

1.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情况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0〕1041号)

2.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楚雄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1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河 336909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