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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0000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3〕8号)的要求,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州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州“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州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县城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楚雄州能源局牌子。机关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州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利用外资与经济合作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科、经济贸易和消费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能源协调管理科、油气科、电力和新能源科、煤炭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粮食储备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协调管理科、物资储备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及州委财经办秘书科。

所属单位5个,具体为:楚雄州大数据管理中心、楚雄州经济信息中心、楚雄州信用中心、楚雄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楚雄州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稳增长,确保全年经济平稳运行。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打好稳增长“组合拳”,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强化稳增长政策供给。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州稳增长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季度稳增长工作方案,压实稳增长工作责任。二是坚持好稳增长制度机制。继续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对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判,发出预警通报,为各部门、各县市及时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参考。三是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按照一月一调度的制度安排,筹备好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和稳增长指挥调度会议,着力提高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引导预期,确保全面完成稳增长各项目标任务。

2.抓实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平稳增长。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合理确定投资增长目标,着力抓好5项工作。一抓项目谋划储备。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导向,建立完善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机制,主动对标国家、省政策导向,推动谋划一批农林水、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园区提升、公共服务等事关楚雄未来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做实县市和重点行业部门项目储备。按照年度投资支撑率达到150%的目标,认真梳理完善2023年项目储备。二抓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好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引导各县市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协调会审机制,协调土地、林地、生态环境、金融等要素保障部门,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成熟度,坚决避免预算内资金、专债资金到位后无法开工的情况。三抓项目上报争取。紧盯已申报的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专债项目等,更加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发改部门的汇报对接,最大限度争取支持。四抓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重大项目服务和督导工作,重点紧盯已经下达预算内资金和专债资金的项目,扎实做好项目施工的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好预算内资金和专债资金的撬动作用。五抓投资调度。坚持一月一调度机制,及时分析投资运行中的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投资持续增长。

3.抓牢产业基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全产业链打造绿色硅光伏、绿色钛、绿色钒钛、绿色铜产业集群和“风光水储充”一体化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的部署,强化产业项目支撑,推动产业强州。一是加大产业项目争取工作。抢抓国家和省专债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的机遇,储备上报一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夯实各类产业园区基础,为推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二是落实好重点产业专班推进机制。协调推进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和中石油绿色化工项目建设专班办公室各项工作。三是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研究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四是扎实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重点推进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州级特色产业发展集聚区发展。

4.抓细重点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认真履行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和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督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实改革特邀观察员制度、改革蹲点督导调研制度和改革分析研判制度等,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二是持续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做好信用数据归集录入工作和企业、个人信用修复工作,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继续开展“信易+”、“信易贷”工作,努力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让更多社会主体享受信用红利。三是稳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降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督促指导工作,确保营商环境综合考评结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5.抓生态建设,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履行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安全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等职责,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一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3年行动计划,推动节水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推动全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牟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循环发展示范引领。三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省州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楚雄州碳达峰实施方案》。四是扎实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把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有力抓手,坚持突出重点、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抓住问题主要矛盾,以点带面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不断推动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6.统筹发展与安全,扎实抓好经济安全和粮食能源安全工作。一是统筹好经济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发挥好参谋作用。二是统筹好粮食安全工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提高依法管粮、依法保粮的意识和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粮食安全管理水平,牢牢守住全州粮食安全底线。三是统筹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持续抓好电力保供、油气管道安全运营、煤炭安全生产等工作。

7.抓区域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一是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支持,常态化开展搬迁群众走访服务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二是争取在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上有突破。高质量谋划上报一批田园综合体项目,力争有1个以上项目进入省级示范点名单。四是加快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楚雄实际的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建设绿美楚雄。五是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依托“一县一业”创建工作,打造县域产业新亮点,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对照省对县域经济考核指标,指导好各县市抓好县域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力争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

8.聚焦短板弱项,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夯实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促进共同富裕。一是加快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盯住国家重点支持的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大项目申报争取力度,持续夯实民生基础。二是抓好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扎实做好粮食、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确保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三是持续抓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物资储备到位、安全,着力提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9.抓实党建引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1人。

遗属人员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3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38.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7,896.08万元相比增加5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6,207.75万元,与上年5,926.25万元相比增加281.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粮食风险基金州级配套同比增加258万元,二是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粮食安全监管专项经费、能源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救灾物资管理经费和楚雄州数字经济工作等专班经费同比增加41.2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231.01万元,与上年1,969.83万元相比增加26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综合绩效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29.74万元,二是事业人员同比增加导致事业人员工资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8.60万元,三是2023年福利费单独预算后同比增加3.05万元,四是预计2023年退休人数同比增加导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9.72万元,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同比提高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预算和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同比分别增加41.23万元、40.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3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38.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8.76万元(本级财力8,438.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7,896.08万元相比增加5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6,207.75万元,与上年5,926.25万元相比增加281.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粮食风险基金州级配套6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万元;二是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32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0万元;三是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四是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粮食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8万元;五是楚雄州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工作经费、楚雄州数字经济工作等专班经费8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2万元;六是能源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七是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经费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八是滇中引水办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231.01万元,与上年1,969.83万元相比增加26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责职能划入后事业人员增加、2023年退休人数预计同比增加和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因素导致人员工资、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1,827.83万元,与上年1,566.30万元相比增加261.53万元;二是在职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13万元;三是退休人数同比增加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6.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38.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3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01万元,项目支出6,207.75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231.01万元,与上年1,969.83万元相比增加26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含交通补贴)2,102.58万元,与上年1,839.88相比增加262.70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统发工资(含交通补贴)1,25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65万元;离休人员统发工资4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8万元;退休人员同比增加8人,统筹外退休费15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3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7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23万元;职业年金7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72万元;医疗保险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万元;失业保险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0万元;住房公积金14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3万元;年度考核奖10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05万元。二是公用经费(不含交通补贴)101.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6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5.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0万元;三是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单独预算了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0万元;四是公共交通专项经费7.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3万元;五是车辆使用经费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6,207.75万元,与上年5,926.25万元相比增加281.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粮食风险基金州级配套6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万元;二是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粮食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8万元;三是楚雄州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工作经费、楚雄州数字经济工作等专班经费8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2万元;四是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32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0万元;五是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六是能源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七是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经费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八是滇中引水办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1,485.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发展改革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02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零碳小镇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绿色化工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数字经济工作专班、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综合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经费以及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4.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8.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能源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0.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21.0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监管、涉粮问题整改(原粮食局档案整理和电子数字化)方面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0.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风险基金6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州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储备—储备粮(油)库建设320.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储备粮仓库建设州级财政承担的本金和利息。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费用。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426.42万元,30102津贴补贴443.47万元,30103奖金357.16万元,30107绩效工资6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5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6.6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1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8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0.08万元,30201办公费18.02万元,30202印刷费5.50万元,30203咨询费2.50万元,30204手续费0.50万元,30205水费6.24万元,30206电费2.80万元,30207邮电费7.3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50万元,30211差旅费44.84万元,30213维修(护)费7.60万元,30214租赁费4.39万元,30215会议费14.02万元,30216培训费1.3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68万元,30226劳务费45.2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37.0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15万元,30229福利费7.1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2.8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万元,30301离休费44.62万元,30302退休费154.9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4.66万元,30905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1.86万元,31101资本金注入300.00万元,31199其他对企业补助22.52万元,31204费用补贴650.00万元,31205利息补贴40.13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的经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的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与上年12个相比增加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9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10项,购买服务资金35.5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发展改革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5万元,较上年10.47万元相比减少0.52万元,下降4.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8万元,较上年预算4.47万元减少0.79万元,下降17.67%,国内公务计划接待批次为50次,计划接待500人次左右。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27万元,较上年预算6.00万元增加0.27万元,增长4.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持平,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较上年6.00万元增加0.27万元,增长4.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批准留用的2辆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车辆老化,维修费用支出大;二是大数据管理、营商环境职能职责并入以及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的专班增加后工作任务加大;三是抓项目抓产业稳增长督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工作任务繁重,出车频率高,加之汽油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难以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重点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事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项目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主要绩效目标为:

(一)根据《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费管理办法》,做好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和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省、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安排下达项目前期费,提高项目前期费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力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做好全州粮食安全监管、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涉粮问题档案整改、全州能源安全监管和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抓调节稳增长、抓项目增投资、抓规划强引领、抓能源强保供、抓粮安强储备、抓改革强动力、抓生态强保护、抓民生强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好全州经济运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项目集中开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国双创活动周、中国品牌日地方特色活动、全州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全州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专项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分析、调度、监管和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推动开展公共和行业信用评价,不断扩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实现信用惠民便企;切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进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易+等多领域应用和服务,不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做好雄州发展数字经济工作专班、绿色化工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牟定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零碳小镇建设专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班和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城同创”办)的各项工作,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六)配合州财政局做好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粮食风险基金和楚雄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批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承诺还本付息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374.1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 30201办公费:18.02万元,30202印刷费:5.50万元,30203咨询费:2.50万元,30204手续费:0.50万元,30205水费:6.24万元,30206电费:2.80万元,30207邮电费:7.3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50万元,30211差旅费:44.84万元,30213维修(护)费:7.60万元,30214租赁费:4.39万元,30215会议费:14.02万元,30216培训费:1.3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68万元,30226劳务费:45.2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37.0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7.15万元,30229福利费:7.1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2.8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4.16万元,与上年5,364.95万元相比减少4,990.79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中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2022年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放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统计,而2023年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放在“其他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统计,同比减少5,000万元;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支出预算16.00万元,与上年20.00万元相比减少4.00万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专项经费21.08万元,与上年10.00万元相比增加11.08万元;能源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0.0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10.00万元;楚雄州发展数字经济工作等7个专班及楚雄州重要工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专班综合办公室工作经费80.02万元,与上年40.02万元相比增加40.02万元;全州发展改革系统专项业务经费60.00万元,与上年70.00万元相比减少10.00万元;滇中引水办经费0万元,与上年20.00万元相比减少20.00万元;救灾物资管理经费10.00万元,与上年10.00万元相比持平。二是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0%,2023年公用经费96.31万元,与上年110.70万元相比减少14.39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单独预算了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0万元,同比减少14.05万元;手续费0.50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水费3万元,同比增加1.50万元;电费2.80万元,同比增加2.45万元;邮电费0万元,同比减少7.38万元;物业管理费9.60万元,同比增加9.60万元;会议费0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劳务费38万元,同比增加10.06万元;工会经费17.15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福利费7.14万元,同比增加7.14万元;差旅费0万元,同比减少6.0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3.8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0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奖金3.75万元,同比增加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发展改革委资产总额2,72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3万元,固定资产687.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902.28万元,无形资产35.24万元,其他资产30.60万元。与上年2,665.4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31.0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4.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05.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32.84平方米,账面原值141.03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49.6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详见附件2)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