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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楚发改外资〔2023〕221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4年)》,推进信息技术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融合应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就医便利,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申报,请你们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数字〔2023〕604号)要求,认真研究政策、支持方向、补助标准,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023年7月2日前,各县市以县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形成正式联报文,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表、智慧服务分级自评表、绩效目标表、投资计划申报表等申请材料,报州发展改革委邮箱,其中州属4家医院直接报送。

联系人:州发展改革委 吕剑萍

电子邮箱:cxzszjjj@126.com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智慧医院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