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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积极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加速落地和市场准入,创新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提高项目从引进到投产各阶段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服务范围

凡符合国家产业、土地、气象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有关政策,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或10000万元以上,属楚雄州(州级)、县(市)、高新区确定的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被委托方)免费为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提供投资主体确立阶段的企业名称预登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立项(核准、备案)的行政审批帮办代办服务;投资项目土地供应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所涉及的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帮办代办服务。

二、服务原则

(一)自愿委托、无偿服务。符合帮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帮办代办服务。受托帮办代办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二)合法高效、主动服务。遵循法定审批程序,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委托方合法权益,做到帮办代办不包办、服务到位不越位。对受托帮办代办服务的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主动提供事前招商政策咨询、事中行政审批服务,事后项目推进跟踪落实服务。

(三)公开透明、信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和承诺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公开,办理程序规范。各级行政审批监管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的项目业主和相关行为公开曝光,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服务机构

州、县(市)、高新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投资促进部门作为各级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机构,协同联动开展项目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附件1)。

四、服务流程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州政务服务局、州投资促进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职副组长由州政务服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务服务、投促、发改、能源、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林草、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科技、商务、应急管理、文旅、卫健、教体、民宗、气象、税务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窗口工作人员(帮办代办员)要求从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抽调从事审批工作2年以上、熟悉部门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楚雄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州本级项目帮办代办具体工作和帮办代办员日常管理,并协调、指导县市、高新区工作开展。各县(市)、高新区比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

(二)项目受理推送。州投资促进部门按照帮办代办层级,对帮办代办范围内已签约、能够落地的项目,主动征求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如需帮办代办,由委托方单位填写《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受理表》(附件2),经州投资促进局审核同意,并具备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条件,到州政务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场签订《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委托协议书》(附件3)。

(三)组建帮办代办专班。各县市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专班接到帮办代办任务后,根据项目行业分类和涉及的审批事项,按照“一个项目、一批人员、一个专班”的原则,由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个工作日内组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工作专班。

(四)制定服务方案。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帮办代办专班对项目认真分析研判,梳理相关部门代办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完成时限等,形成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及工作建议,并与委托方协商,于帮办代办专班组建后1个工作日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办代办联动服务方案(附件4)。方案应明确牵头代办员、协同代办员,有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有明确的责任分工。

(五)办理事项交办。在帮办代办方案制定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方案,由帮办代办工作专班向涉及的帮办代办窗口人员进行帮办代办事项任务交办,当场填写《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任务分送单》(附件5),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审批部门具体办理责任。

(六)开展帮办代办。被委托方负责指导、协助委托方准备、提供、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全程组织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各审批部门窗口协同代办员负责代办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委托方按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专班及时掌握帮办代办工作进度,对未按时完成帮办代办事项的部门,及时跟踪、提醒、督办。帮办代办项目所涉及的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由委托方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州、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中心提供政策解答、信息查询、业务指导服务(附件6)。

(七)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及时解决帮办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帮办代办工作。联席会议要研究创新审批方式,大力推行联合预审、并联审批等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快速推进;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八)办理结果送达。服务完成后,帮办代办专班应及时向申请单位移交有关资料,并填写《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办结单》(附件7),经委托方签字确认后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结束。若因重大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完成审批或委托方主动提出要求终止的,应填写《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终止单》(附件8),注明终止原因,移交相关资料,经委托方签字确认后终止服务。

(九)服务评价。帮办代办服务结束或终止后,同步填写《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附件9),及时对帮办代办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并定期对已办结项目进行回访。

(十)整理归档。建立以咨询、申请、委托、办理、办结、送达、评价、回访等全过程、一体化的“一事一档”帮办代办档案台账,做好全流程跟踪记录,定期核查档案完备度和规范性,实现帮办代办全流程可查可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高新区,州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要把帮办代办招商项目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带办员具体复责,层层压实责任,全方位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协调推动重大问题处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楚雄高新区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及时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扎实开展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高新区,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成效,以宣传促帮办代办、以帮办代办促招商引资,进一步提升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企业认同感,推动政务服务方式的不断创新。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帮办代办服务“楚雄名片”,在全州营造良好的亲清型政商工作氛围。

(三)加强考核评价。半年召开一次项目单位测评会,发放《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满意度评价表》,对帮办代办工作进行评价,对已办结项目进行回访。同时,听取委托方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委托方评价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评价结果列入营商环境测评重要内容。

(四)加强监督问责。建立项目帮办代办投诉举报制度,在州政务服务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878—6087055),自觉接受监督。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将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采用定期督查、重点督办、现场抽查等方法,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实施全程督促检查。对代办员无故不受理代办、行政审批部门不积极配合代办、未按代办计划完成工作、代办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进行通报,并报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高新区工作落实情况请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上报州政务服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政务服务局联系人:李江、李玉山,电话(传真):0878—6087055,邮箱:cxzxzspfwzx@163.com;州投资促进局联系人:朱宝、马芳,电话(传真):0878—3395536,邮箱:zdcyzszb@163.com

附:

1.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图

2.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受理表

3.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委托协议4.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方案

5.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任务分送单及回执

6.楚雄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服务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事项清单

7.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办结单

8.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终止单

9.楚雄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满意度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