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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指南
- 发布日期:2024-12-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供电局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指南
楚雄供电局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制定本指南。
楚雄供电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查看方式:
方式一:
南方电网95598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网上营业厅-营商环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具体查看。
方式二:
“南网在线”APP:“南网在线APP-知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具体查看。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微信、微博、报刊、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基本情况
楚雄供电局对以下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公示信息名称 |
1 |
企业名称 |
2 |
企业性质 |
3 |
办公地址 |
4 |
营业场所 |
5 |
联系方式 |
6 |
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 |
2.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
楚雄供电局对各类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进行公示。
1.电价和收费标准
楚雄供电局对向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政策文件以及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进行公示。目前涉及“云南电网销售电价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3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41号)。
(1)云南电网销售电价表
(2)云南省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
2.供电质量情况
根据《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和《南方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南方电网市场〔2021〕3号),城市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平均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5%;农村地区平均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居民客户端平均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5%。
楚雄供电局对如下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性按季度进行公示。
序号 |
公示信息名称 |
《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和《南方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南方电网市场〔2021〕3号)要求 |
1 |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 |
99.90% |
2 |
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 |
99.80% |
3 |
城市地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98.50% |
4 |
农村地区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
97.50% |
3.停限电信息
楚雄供电局对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起止时间及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信息进行公示。根据《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提前7天公示停电计划。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提前1天公示停电计划。云南电网公司对以下停电信息进行公示,限电信息公示有序用电方案和限电序位。
序号 |
公示信息名称 |
1 |
停电线路 |
2 |
停电原因 |
3 |
计划停电开始时间 |
4 |
计划停电结束时间 |
5 |
停电区域 |
6 |
供电单位联系电话 |
4.法规政策和制度标准
楚雄供电局对供电服务所执行的以下法律法规进行公示。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订) |
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2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修订) |
国务院令第7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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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修订) |
发改委36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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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
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5 |
供电营业规则 |
发改委14号令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6 |
供电监管办法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7 |
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
电监安全〔2008〕43文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8 |
云南省供用电条例 |
云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9 |
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2修订) |
云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1号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 |
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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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供电局对以下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公示。
序号 |
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注 |
1 |
云南电网公司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3年行动方案 |
云电市场〔2020〕67号 |
2020年12月11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2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 |
Q/CSG-YNPG2083007-2021 |
2021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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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云南电网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办电服务指南(试行版) |
办市场〔2024〕25 号 |
2024年9月24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4 |
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指引 |
云电市场〔2022〕6号 |
2022年1月17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5.服务承诺及服务热线
楚雄供电局对《南方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南方电网市场〔2021〕3号)以及95598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投诉渠道进行公示和普及。
(1)供电服务承诺
(2)投诉渠道公示及普及要求
序号 |
公示渠道 |
公示要求 |
1 |
供电服务中心、营业场所 (实体营业厅和供电服务点) |
门口显著位置公示95598和12398公示牌。 |
2 |
政务大厅电力窗口 |
公示95598和12398公示牌 |
3 |
门户网站 |
1.首页位置公示95598和12398热线; 2.门户网站建立与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首页位置12398热线专栏的链接。 |
4 |
“南网在线”智慧营业厅 |
首页位置和信息公开专栏公示95598和12398热线。 |
5 |
及时通讯渠道 |
将95598和12398热线通过及时通讯软件、短信、移动客户端等推动给客户 |
6.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楚雄供电局对执行的以下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进行公示。
序号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注 |
1 |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 |
国能监管〔2013〕408号 |
2013年11月12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2 |
《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 |
国能发监管〔2020〕65号 |
2020年11月30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3 |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
云监能稽查〔2021〕190号 |
2021年7月13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楚雄供电局对供电企业制定的以下涉及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制度文件进行公示。
序号 |
制度文件和技术标准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注 |
1 |
《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 |
南方电网市场〔2019〕1号 |
2019年1月3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2 |
《800千伏安及以下客户工程典型设计及典型造价套餐》 |
|
2019年12月25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3 |
《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图集(2021版)》 |
|
2021年9月30日 |
详情查看PDF附件 |
7.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楚雄供电局对以下配电网接入能力信息按季度进行公示。
序号 |
公示信息名称 |
1 |
设备名称 |
2 |
电压等级 |
3 |
年平均负载率 |
4 |
最高负载率 |
5 |
负载情况(轻载、重载、过载) |
6 |
可开放容量(kVA) |
7 |
是否接入受限(是/否) |
8 |
覆盖区域 |
楚雄供电局对以下配电网容量受限信息按季度进行公示。
序号 |
公示信息名称 |
1 |
设备名称 |
2 |
电压等级 |
3 |
年平均负载率 |
4 |
最高负载率 |
5 |
影响区域 |
6 |
治理措施 |
7 |
计划完成治理的时间 |
8.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要包括:每年3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报及动态公示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照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公司及所属各级供电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具体申请流程建议如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云南电网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格式详见附录)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可以当面提交或邮递寄送,信函方式寄送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字样。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2.申请处理
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供电企业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楚雄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388号
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20521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不予公开的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不得公开。但是,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应当予以公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楚雄供电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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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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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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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的用途 |